政府信息公开
11440300080764640T/2024-00095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03-18
关于公布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等事项的公告
2024-03-18
全国选聘;面试成绩;体检

关于公布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浏览次数:-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的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的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合格线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6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二、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事项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做好体检准备,按照安排,自发布公告第二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星期日)(可视实际特殊情况适当顺延,特殊情况须书面说明)期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四、体检有关要求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单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在工作人员的陪同监督下参加体检,自行参加体检的,体检结果视为无效。

  (二)体检费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据实结算。

  (三)考生体检表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1寸照片,填写姓名、报考岗位等基本信息后,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逐项进行检查。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四)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确认没有项目漏检且不需要当天、当场复检的,待工作人员确认后,考生应将体检表交至工作人员后再离开体检现场。未经同意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B超,空腹抽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职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后如需进一步复查,相关工作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届时复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复查,不按时参加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阶段的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如被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发现无法办理聘用,考生须无条件服从,相关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