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统筹开展的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6日至9月12日(5个工作日)。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214室
联系电话:0755-88159330、0755-88159292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统筹开展的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