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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5154282XT/2024-0006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07-17
名称: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8
主题词: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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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4-07-18  浏览次数:-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概况)

  负责人:光晖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5号楼3楼

  联系电话:0755-88159427

  政务邮箱:kcjfzhk@dpxq.gov.cn

  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新区党工委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促进本领域产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新区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

  (三)研究提出新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研究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按分工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对相关产业用地进行准入和后续管理,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合理调整布局。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工作。推进绿色制造。

  (七)统筹协调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工作,拟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

  (八)拟订服务民营企业具体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的合作对接。

  (九)统筹指导新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中小企业对外开展技术、服务、产品和人才等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

  (十)指导和促进农业发展,指导农业现代化建设。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开展农业、畜牧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有关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协调新区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合作交流工作。承担“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科、科技创新科、规划发展科、工业和信息化科、农业发展科。

  直属机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