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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5154282XT/2024-0006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08-02
名称: 深圳发布全国首部工业上楼地方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02
主题词: 深圳;发布;全国首部;工业上楼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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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全国首部工业上楼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2024-08-02  浏览次数:-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工业上楼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该《通则》系全国首部工业上楼地方标准,作为深圳市工业建筑设计领域的通用标准。)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工业上楼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该《通则》系全国首部工业上楼地方标准,作为深圳市工业建筑设计领域的通用标准。

  该《通则》紧扣深圳“20+8”产业空间需求,涵盖设计前期、规划设计、生产用房设计、研发及配套用房设计、专项设计等内容。

  根据《通则》生产用房设计规定,鼓励生产用房设置休憩空间,如屋顶花园、体育活动场地、交往空间等休憩场地,以助于提升厂房内工作环境,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并建议工业上楼厂房总建筑高度不宜超过70米。而在研发及配套用房设计中,《通则》表示,研发用房须兼顾部门小型设备实验和中试需求;研发用房除实验研发等功能外,预留可进行轻量生产的可能性等。

  如何判定各产业是否适宜上楼生产?环保安全、减振隔振、垂直交通、设备载重和工艺需求“五要素模型”是综合评估判断标准,这一“模型”中,凡不符合环保安全的,均被列为“不可上楼”。以高端装备与仪器产业为例,该产业整机制造环节被判定为“不可上楼”,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机加工等环节则判定为“宜低楼层”,而生产精度要求亚微米级以下的设备组装与测试等环节则“可上楼”。

  《通则》还明确,工业上楼园区可设置低空飞行中型、小型起降空间,同步设计人流和物流转运等物理基础设施,预留导航、气象等服务保障设施和通信、电力等配套设施。(转载:中国高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