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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518171/2024-0006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6-13
名称: 城市建设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7
主题词: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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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6-17  浏览次数:-
(城市建设办公室基本信息)
城市建设办公室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东沙路6号
联系电话0755-84400769
邮编518121
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区有关城市建设、建筑工程管理和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辖区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按管理权限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及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 3.参与处理办事处建筑安全事故、建设工程方面的劳资纠纷。 4.承担辖区内的基本建设统计工作,做好建筑行业的新科技、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引进和总结推广工作。 5.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的检查与整治工作,参与危旧房屋的调查清理、鉴定及善后处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辖区房屋的网格化、常态化管理。 6.承担辖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和燃气具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工作。 7.承担办事处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编制等工作。协助上级规划部门做好工程建设类规划工作。协调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8.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辖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全纳管和常态化监管。 9.对造价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工程的招标监督管理。 10.负责对城市化过渡时期原村民非商品房建设实施指导、监督、管理。 11.承办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货币补贴申请受理、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和办事处扶贫安居房、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工作。 12.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调解物业管理纠纷,配合新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3.按照职责权限,做好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在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依法协助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14.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