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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52799993U/2020-0003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05-14
名称: 女职工哺乳假是如何规定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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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假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0-05-14  浏览次数:-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