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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51516031D/2025-0002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5-21
名称: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典型案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2
主题词: 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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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5-05-22  浏览次数:-
(关于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典型案例。)

  违法行为

  深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AA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H项目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揽H项目脚手架工程。经查,深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案例启示

  无资质承揽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除行政处罚外,如因无资质承揽工程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承揽方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