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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08672G/2025-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26
名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6
主题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机构设置;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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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3-26  浏览次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机构设置和主要工作职能。)

  负责人:李志辉

  联系电话:0755-28336392

  政务邮箱:dpglj@pnr.sz.gov.cn

  机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履行辖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重大权属争议调处、资产合理开发利用和市场监管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价值评估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五)负责拟订并实施辖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辖区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供应报批工作;

  (六)负责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七)负责辖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八)负责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林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承担辖区林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渔业行业管理、渔港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地名管理和历史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查处辖区测绘、地质矿产、地名等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辖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辖区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办公室(法制科)、调查监测科(基层服务科)、开发利用科、规划科、公共项目科(市政交通科)、建筑设计科、生态地环科、林业科、海洋渔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