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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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0-08-27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08-27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0-08-2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上查阅或下载。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址:https://www.dpxq.gov.cn/)上查阅《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公开方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政府网站(https://www.dpxq.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本单位还将通过“大鹏先锋”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管委会大院1号楼1615办公室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5-88158732

  传真号码:0755-28333210

  通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管委会大院1号楼组织人事局,邮政编码:518119

  电子邮箱:dpxf@dpxq.gov.cn

  (二)申请的提出

  向本单位提出公开申请,可通过网上及信函的方式提出。网上申请通过“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提出,网址为:https://www.dpxq.gov.cn/;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当面提交”或“邮政寄送”方式提交。凡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敏感信息公开申请,应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按规定提交。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救济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