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2-0270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8-10
名称: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10
主题词: 2022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验收工作
【打印】 【字体: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0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2〕1号)的相关规定,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新区科创经服局”)拟对2022年7月前到期的科技项目进行验收。)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2〕1号)的相关规定,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新区科创经服局”)拟对2022年7月前到期的科技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验收范围

  本年验收范围为《大鹏新区2022年科技项目验收计划表》(见附件1)第一类“事前支持类科技项目(到期须验收类)”和第三类“奖励支持类科技项目(上级部门已下达主项目验收结果类)”。其余项目为暂不参加本年验收的提醒类项目。

  三、验收流程

  (一)收集验收材料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材料,于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提交(材料清单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和附件3)。纸质验收材料须提交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14栋105室(联系人:钟福涛,0755-28336584),电子版材料须提交至电子邮箱:zhongfutao@dpxq.gov.cn。

  (二)材料审查、集中答辩

  新区科创经服局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对缺失、作假的材料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事前支持类项目通过材料审查的,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集中答辩;奖励支持类项目通过材料审查后无须参加集中答辩,由新区科创经服局参照上级部门验收结果作出验收结论。

  (三)出具验收结论

  经专家评审、部门复核,新区科创经服局拟定验收结论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挂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新区科创经服局正式印发验收结论。

  四、相关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科技项目验收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项目承担单位存在不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无故缺席验收答辩、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等情形的,将被列入专项资金支持异常名录。新区科创经服局将按有关规定启动财政资金回收程序,并限制其申报支持资格。

  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时限形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以另行通知为准。

  附件:

  1.大鹏新区2022年科技项目验收计划表

  2.大鹏新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指南

  3.大鹏新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参考模板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1.附件1:大鹏新区2022年科技项目验收计划表.xlsx

2.附件2:大鹏新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指南.docx

3.附件3:大鹏新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参考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