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安全“十不准”

时间 : 2020-06-02 17:02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1)非持证电工不准装接电器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

  (3)破损的电器设备应及时更换,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器设备。

  (4) 不准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5)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器设备。

  (6) 不准用水冲洗电器设备。

  (7) 熔断丝熔断时,不准更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办任何手续,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进行打桩和动土。

  (9)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 雷雨天气,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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