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变更与终止

时间 : 2020-08-27 11:39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享受津贴的老人户籍迁出本辖区的次月或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无法联系之日起满一年的停止发放津贴。社区工作站应于查证此事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终止报告书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5个工作日内报区民政,区民政从批准次月起停止发放津贴。因上述原因停止发放津贴的人员再度迁入本辖区或再度出现,可以重新申请高龄老人津贴,从重新申请核准的次月起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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