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将您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高圳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方案已于2022年4月19日通过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22年第3次会议审议,并已取得批复,目前已进入拆迁谈判、实施主体确认环节。根据《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第四十六条城市更新单元内项目拆除范围存在多个权利主体的,所有权利主体通过以下方式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移转到同一主体后,形成单一主体:
(一)权利主体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成立或者加入公司。
(二)权利主体与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三)权利主体的房地产被收购方收购。
属于合作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单一市场主体还应当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签订改造合作协议。因此,拆迁谈判工作由市场主体按规定实施。
新区“政府开放日”及“网络问政”活动已于8月19日圆满结束,相关活动信息已发布至大鹏新区政府在线-“部门动态”专栏(网址链接:http://www.dpxq.gov.cn/xxgk/xxgk/bmdt/content/post_10053468.html),您可自行查询需获取的信息。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