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吴鹏
留言日期:
2020-08-21
主题:
人才引进
内容:
您好,申请大鹏新区的人才租房补贴中有一条: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大鹏新区工作,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申请续发的,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不少于24个月(不含补缴)。且两年内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 请问在引进之前的社保记录计算在内吗? 加入我在引进之前已经有超过24个月的社保记录,可以一次性发放补贴吗?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21
答复时间:
2020-08-21
答复单位: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已转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告知您:1.社保记录以引进审核文件日期开始计算,满足相关条件即可申请。2.根据《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操作规程》规定,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0755-28333962,感谢您的留言!

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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