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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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0-10-28
主题:
有关德华花园纳入棚改试点的建议
内容:
尊敬的新区领导! 建议将葵丰社区德华花园纳入棚改,基于以下原因: 一,德华花园建于1992,当时泥巴粘合质量差,已近三十年,近期门前河道施工造成墙体开裂,河道工程因居民阻止而停工。该小区建筑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事关居民生命和政府安全责任。 二,该小区处于新区门户位置,但没有纳入任何城市更新项目,自身面积小无法独自商业化更新,若能棚改,可结合利用周边插花地,建一部分人才安居房,又改善新区门面,一举三得。 三,新区棚改政策出台后,不能只当‘摆设’,应落地,服务民生和新区民生,德华花园可做为试点,借鉴罗湖等,政府主导,国企承办,探索新区特色棚改经验。 希望领导重视,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29
答复时间:
2020-10-29
答复单位: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已转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将办理结果告知您: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深圳市大鹏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深鹏管规〔2019〕6号)规定,大鹏新区辖区范围内,现状为国有居住用地及商住混合用地、规划功能以住宅为主导的老旧住宅区,“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0 平方米的成片老旧住宅区可纳入棚户区改造适用范围”“对于单个旧住宅区用地面积小于10000 平方米的,应与其他旧住宅区联合申报”。鉴于葵涌办事处德华花园用地面积偏小(小于10000 平方米),且周边没有可联合申报的老旧小区,暂不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若确需改造,可与其他旧住宅区联合申报;或者可通过城市更新等其他方式进行改造。

  感谢您对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注,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新区老旧住宅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完善棚户区改造相关制度,稳步、有序推进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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