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生
留言日期:
2021-04-16
主题:
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作为家庭实际有效人口数申请公租房?
内容:
我的配偶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目前暂时均为非深户无居住证,请问我是否能以3个有效家庭人口数申请两房的公租房?或者我目前只能申请单间?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4-16
答复时间:
2021-04-19
答复单位: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将您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您的配偶与未成年子女需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一同申报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但因他们均为非深户且无居住证,并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不能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面积。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家庭人口数按照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一人申请配租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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