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21-07-05
主题:
户口
内容:
您好,我的户口目前在葵涌派出所的公司集体户,并且我已离职。由于今年升学需要将放在深圳大鹏的档案转到外省学校,请问我的户口还可以放在前公司的集体户中吗?需要将户口迁出深圳吗? 谢谢您的回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7-05
答复时间:
2021-07-06
答复单位:
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将您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综合类管理服务工作指引》规定,办理程序为:已离职人员及其同户亲属应在离职后一个月内按照市内迁移顺序办理户口迁出原单位集体户。

  1.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有房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应迁至自有房地址;

  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经户主同意,可挂靠亲友家庭户;

  3.符合迁入现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应迁至单位集体户;

  4.在我市有工作单位,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应迁至现社保缴纳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5.在我市无工作单位,迁入现户籍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其户口可以不迁出深圳。具体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了解相关情况办理。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2021年7月6日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