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对体外诊断试剂项目有什么奖励措施?

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投资推广中心 2020-10-23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19〕8号)第七条“支持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在新区实现产业化,并对取得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的第二、三类诊断试剂予以扶持”:

  (一)对获得市级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所获扶持总额不得超过该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的实际投入费用;

  (二)对虽未获得市级资助但该体外诊断试剂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按实际投入的5%予以扶持。单个企业获得本项扶持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