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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大鹏新区纪工委

成文日期:2023-11-13

名称: 大鹏新区纪工委2023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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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3

主题词:编外;成绩;公布

大鹏新区纪工委2023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3  

  一、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

  1.成绩在合格线(70分)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生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若部分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将按照此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此次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未入围考生,纳入大鹏新区纪工委编外后备人员库,1年之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简化程序,并经本人同意,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二、体检事宜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9日。

  2.体检地点:深圳市内公立医院(如在市外体检,须为三级甲等医院)。

  3.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寸彩照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体检项目选择《普通入职体检》类型。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17:00前(含当日,仅限工作日),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1616A办公室。

  (二)所需资料和相关要求

  1.大鹏新区纪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原件);

  2.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深圳市大鹏新区聘用人员审查表(原件);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8.体检表(原件);

  9.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请务必按顺序进行整理装订,提前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吴小姐;咨询电话:0755-28333430。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纪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大鹏新区纪工委2023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成绩以及体检人选名单

大鹏新区纪工委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大鹏新区纪工委2023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成绩以及体检人选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