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大鹏新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鹏新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印发7项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1.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22年,新区政府在线发布各类信息共14536条。其中,“政策法规”专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4件,100%关联解读;“资金信息”专栏准确发布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各部门2022年财政预算、2021年财政决算、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311条;“人大建议答复”与“政协提案答复”专栏集中发布市、区两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40条;安全生产领域发布预警预防、隐患曝光等信息45条;社会救助领域发布救助对象信息、临时救助政策等信息77条。
2.积极推进线下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大鹏新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打造6个标准统一、规范集约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社会保险等政务公开专区创新设置办理查询“二维码”,91个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扫一扫”即可了解相关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举办首届“政府开放日”及“网络问政”活动,首次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30位群众代表实地了解新区机关办公环境和部分单位工作流程,并对群众关切问题一一进行回应,切实增进与辖区群众的互信和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新区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2宗,其中自然人申请件9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3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宗;无法提供1宗,其他处理8宗。未发生因不满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修订《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大鹏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7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促进新区各单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流程规范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及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调整、优化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一级、二级等类目,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的下级类目一一对应,方便群众查询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核,设立53项三级指标,对指标分值进行差异化处理,引导各单位着力解决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大鹏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人员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便民便企有待进一步做实做细;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亮点不足。
接下来,大鹏新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交流学习,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质量。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三是对标先进,加强创新。主动学习兄弟区优秀经验,结合新区工作实际,形成具有新区特色的好经验、好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