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已到期失效,并且部分内容与市级文件相冲突,根据新区工作部署,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已委托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对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编。为保证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途经
联系电话:0755-28336206、0755-28336265
电子邮箱:szdpcz@dpxq.gov.cn
通信地址:大鹏新区奔康工业区A5栋203室
二、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6日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