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征求《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 : 2021-08-09 09:00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为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加强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教规〔2021〕2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0755-28333040
联系人:黄老师、谢老师
传真:28333606
电子邮箱:jiaoyuke@dpxq.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210室
二、意见反馈时间
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9月12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附件:
1.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