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审计局《深圳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及整改公开要求,审计整改情况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现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关于“流浪乞讨人员送至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整改情况
已要求民政相关部门加强相关文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民政相关部门及民政工作人员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按照规定将传染病人、精神病人、急危重症患者等流浪乞讨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杜绝发生类似情况。
二、关于“救助保障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整改情况
(一)“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及时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整改情况。
1.为符合条件的7名残疾人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2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0.02万元;
2.强调审计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审计部门工作,按时按要求提交审计资料;
3.加强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做好系统数据更新,保持实际发放情况与系统一致;
4.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变补贴发放工作“被动”为“主动”,强化基层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帮助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各类困难帮扶补贴,应发尽发;
5.改进政务审批程序,加强信息互通,建立预警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与残联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争取实现“网上申报”、“无感申报”,上门办理,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未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整改情况。
1.已全数追回向已死亡残疾人多发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0.2万元、向退出低边的残疾人多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0.02万元。
2.责令民政部门建立健全困难群众补贴及时停发机制,进一步明确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报告职责,通过民政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增强信息共享,确保补贴准确发放。
3.责令民政部门将相关审计出现问题纳入年度业务培训范围,作为案例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困难群众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