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大数据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 : 2020-07-07 16:53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市审计局于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对新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7月1日将审计调查结果进行公告。按照《深圳市审计局关于推行审计整改情况主动公开工作的告知函》要求,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开的审计结果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应主动公开,本次审计涉及新区的问题共2个,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关于“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款未及时清理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采取发出《关于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款情况的通报》、督查室介入督办等手段,加大力度督促新区各执收单位对欠缴的非税收入实施催缴。截至目前,新区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款由1085.36万元减少至276.91万元,主要是某搬迁房屋结差款和某项目征占用地林木补偿费等,系因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纠纷、相关手续不齐全等原因导致缴款主体未及时缴款。针对上述应收未收款项,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已敦促相关执收单位专项研究予以解决。接下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继续督促新区执收单位切实履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主体责任,按期清理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款,确保收入及时入库。

  二、关于“部分企业领取专项资金后,后续监管及扶持跟进不足,资金扶持效果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2019年11月7日,新区综合办公室印发了《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11月22日,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印发了《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对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完善,从扶持模式、机制、范围、强化监管、资金收回、提高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化科学性的改革和完善。

  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将不断完善和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细化管理工作:一是夯实扶持政策的细化申报条件。充分发挥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专项资金在科技和产业领域的引导作用,围绕产业政策明确的任务和绩效目标,充分结合新区实际,制订合理有效的申报指南,优化项目申报细节条件,夯实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性;二是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强化对申报单位的现实财务状况及申报项目的财务保障能力核查,同时要求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时,必须提供自筹经费,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撬动效益;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已扶持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开展科技项目的事中检查工作,建立已扶持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事后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企业整改,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和安全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0年7月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