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上午,大鹏新区管委会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七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提请审议〈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认为,《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鹏办规〔2018〕4号)在实施过程中,部分条款已不符合新区实际情况,且市里政策也出现部分调整,由于该文件已过有效期,为进一步做好新区人才住房配租工作,有必要重新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要结合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印发实施。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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