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南澳党工委、办事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省、市、新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一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南澳办事处创建法治示范街道成效显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一败诉,治安安全指数排名保持全市第一,是全市最安全的街道,现就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授课等集中学习10次,编印自学期刊16期,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4次,组织法治专题理论学习3场。党工委书记带头讲党课,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支部开展第一议题学习800余次,党员干部通过自觉学、网上学、培训学、讲座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对法治的认识,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党章党规、行政法等内容,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5%。举办“南澳大讲堂”10余场,邀请市党委教授、专业律师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场,强化法治思维,营造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及时跟进各自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各部门、各社区聚焦培育亮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层层压实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上下,切实形成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各社区落实工作任务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示范街道建设。南澳党工委、办事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来抓。将“法治示范街道”总体目标纳入南澳党工委2021年度重点工作清单,针对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分别制定具体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工作情况
一是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落实。针对改革后业务工作有关情况,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建议上级部门将执法事项相关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汇编出台,确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到位。会同驻队律师对475个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各执法事项所涉及的管理部门、执法罚则、自由裁量权法条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学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新增执法业务等内容,开展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培训。积极参与新区开展的行政执法场景式培训,获得“2021年度大鹏新区赛场秋点兵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二等奖、“教科书式执法vlog视频”大赛三等奖。
二是全面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实现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1年共立案72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均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了全程音像记录。严格执行法治监督,对所办理的执法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对于重大执法决定均开展案件集体讨论,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事前、事后公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案卷评查100%合格,案卷评查质量走在全区前列。
三是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聘请全国十佳优秀律师事务所团队担任综合法律顾问,组织律师团队参加办事处开标会议等20余次,参加各部门有关会议3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研究重大法律事务10余项,为90余场重要政策会议提供法律服务。以法护航,确保阳光和谐征拆。由法律顾问为27场次征拆专项及个案会议提供法律支持,化解征拆矛盾问题20余次,南澳重大征拆中无一诉讼纠纷。落实合同审查制度,由法律顾问对办事处各类合同的主体、内容、表述的准确性、条款的规范性等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合同与相关法律、规章、条例精神相符,审查合同1100余份。
(四)全面推进新区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深鹏管〔2018〕39号),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由相关部门和办事处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按规定报送新区政法办。
二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检察机关监督活动。今年以来,南澳办事处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宗,其中一审2宗,二审1宗。对案件的传票、起诉状等文件均及时签收,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新区政法办备案。其中两宗案件因法院决定书面审理,无需南澳办事处负责人出庭应诉;(2021)粤0308行初1015号案件由副职级别分管业务负责人出庭应诉,3宗行政诉讼案件均胜诉。此外,2021年行政复议无一败诉,也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广“枫桥经验”。设街道、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劳动、医院、派出所分别设立调解室,共设53名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4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8名,全部备案在册。实施律师首调部门联调联动机制,全年受理147宗,调解成功146宗,调解成功率99.3%,涉及金额544.8万元,重大案件调解成功率全区最高。强化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设立乡贤调解室9个,共有调解员25名,吸纳热心公益、威望高的“五老”人员参与调解,把调解平台下沉到居民身边。严格执行中央新信访政策,引导上访人员依法信访、依法诉求,认真落实诉访分离,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合理合法解决,今年共接收各类信访案件809宗,共计880人次。
四是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有机结合。高质量完成龙岗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选民登记率为全市最高,实现选民登记率、参选率和得票率三高目标,及组织满意、代表满意、群众满意的三满意效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民法典实施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景区、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建筑工地反诈骗及安全防范专题培训等专项活动,举办讲座40余场,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覆盖人群1.5万余人次。创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社区工作任务指引、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该项工作,按质按量落实“六个一”工作任务,定期收集普法材料。今年以来“谁执法谁普法”取得显著成效,在新区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评议中获得第二名。
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网络,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100%。开设“法治夏令营”“法治第一课堂”“宪法手抄报”等系列活动8场,覆盖学生2000余人。
四是打造南澳特色法治阵地。创新推动普法与工程建设有机结合,依托“口袋公园”工程,在社区增加法治宣传牌,拓展普法阵地。联合七娘山地质公园,开展“科普+生态普法”活动,通过在馆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治动漫的方式,打造生态法治宣传角。大鹏新区青少年禁毒基地获评“深圳市中小学政治思想教育基地”。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南澳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内容日渐繁多,工作压力大。二是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高,个别部门没能常态化地将普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普法工作的形式不够丰富。接下来南澳办事处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精准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基层普法力度,探索设置“移动普法车”,在旅游旺季面向居民、游客巡回宣传。加大对渔民、外来务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开展“点约式”“上门式”服务,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根据职责清单内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转变管理理念,加快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加强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确保对下放事项实行有效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三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