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一级预算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为组织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与知识竞赛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按照《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详见附件2)参与答题,新区各一级预算单位安排不少于2人参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全员参与并发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专家参与答题。
二、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启事》(详见附件3),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组织人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政府采购改革实践,撰写并径自报送至少1篇文章。鼓励其他采购单位人员结合各自情况,积极参加征文活动,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请新区各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于9月28日前,将本单位组织参与知识竞赛和参加征文活动的情况报送我局(财政监督科),发送至政务邮箱(jianduke@dpxq.gov.cn)。对采购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的参与情况将纳入考核和培训记录并适时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
2.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3.“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启事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