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项目库项目评估工作采购公告

时间 : 2022-08-16 14:36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一、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新区精神卫生、职工帮扶、纠纷调解、其他(退役军人、青少年事务)领域共计5个项目开展评估。

  该项目经费预算共2.82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包含5名评估专家评审费、评估报告撰写费、管理费(含税)。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组建评估团队

  按照《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评估团队,其中具有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熟悉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财务人员不少于1名,熟悉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名。

  (二)开展评估

  1.评估准备阶段

  由第三方统一召开线上说明会,说明评估标准及评估准备材料等内容;服务承接单位如对评估有任何疑问可联系第三方咨询评估有关事宜。

  2.评估实施阶段

  第三方组织评估组开展线上材料审核评估及现场评估服务实施情况。

  (三)出具评估结果

  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被评估对象的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岗位数量、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履约情况、服务成效等指标内容的评估情况,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措施建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等相关资质。

  四、评标定标方法

  以最低报价定标,遇到同等报价时以承接过类似项目优先。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评估工作完成为止。

  (二)服务地点:大鹏新区。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四)付款方式:分两期支付费用。

  六、报价方式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18日前提交报价单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至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邮箱:minzhengke@dpxq.gov.cn。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5-28333497(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咨询地址: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1219室(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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