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进行养老诈骗
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冯某等人开设家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宣称为某知名公司下属分公司。该公司通过赠送小礼品形式吸纳老年人为公司会员,利用组织会员免费旅游、外出参观或聚餐之机召开推介会,由公司高层人员到场授课,以高额回报相诱,向会员推介“居家养老服务”的投资项目吸引老年人入会和投资,每股投资金额1000元至10000元不等,骗取金额约137万元,骗取对象多数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年龄最大90岁。
防骗提醒: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前要与家人或者向专业人士咨询,牢记“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参加所谓的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等活动,不要被不法分子嘘寒问暖、上门服务的虚假伪善“亲情关怀”所迷惑,把自己辛苦积攒的“养老钱”送到犯罪分子手中。
案例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进行养老诈骗
2017年6月-9月,犯罪嫌疑人卓某某等人以投资旅游公司的股权为名,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通过虚构公司规模,以绿色生态旅游、高年息、高回报率并获得股权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吸引投资,共骗取255名被害人投资款993.6万元。卓某某等人收到集资款后,携款潜逃。
防骗提醒:投资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机构和项目,投资风险和收益是并存的,所谓“零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都是骗局,千万不可轻信。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时,不要盲目从众,要有自己的判断,也不要贪利以防陷入骗局。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宣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