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调整,根据市、区河长制湖长制方案工作精神,为确保辖区河流河长制实现全覆盖,现对部分办事处级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办事处级、社区级河(湖)长名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级、社区级河长名单
2.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级、社区级河长名单汇总表
3.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级、社区级湖长名单(水库)
4.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级、社区级湖长名单(山塘)
5.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级、社区级湖长名单(小微水体)
大鹏党工委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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