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的通知》(深城管规〔2019〕4号)及《大鹏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方案》要求,经审核,新区符合激励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10名、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60个、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9个、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4个(公示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755-28336254,邮箱:xiaoyouping@dpxq.gov.cn)。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如后续审批发现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将取消其激励资格。
附件:大鹏新区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拟激励对象名单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