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度第二批)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 : 2022-11-25 14:28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度第二批)认租申请审核结果已于2022年11月17日完成公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和《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2年度第二批)》(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等相关要求,现将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排位

  经复审,审核合格家庭156户、公示期撤销认租4户。根据《配租通告》的要求,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家庭中,选房排位1-110位的110户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111-156位的46户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11月30日共2天,房源选完即停止选房。选房安排见下表。

场次

日期

时段

人数

选房排位号

第一场

11月29日

9:00-10:00

20

第1位至第20位

第二场

11月29日

10:10-11:10

20

第21位至第40位

第三场

11月29日

11:20-12:20

20

第41位至第60位

第四场

11月29日

14:00-15:00

20

第61位至第80位

第五场

11月29日

15:10-17:00

30

第81位至第110位

第六场

11月30日

9:00-10:00

20

第111位至第130位

第七场

11月30日

10:30-12:00

26

第131位至第156位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为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或其他人选房并签订分配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或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入住手续另行通知办理。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详见附件3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二)受理部门。

  1.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举报电话:0755-28333561、0755-28336592。

  2.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卓越蔚蓝铂樾府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43元/㎡·月;安居鹏湾府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57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二)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严控参与人数,每户申请家庭仅限一名申请人到现场参加选房,申请人须满足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绿色健康码、符合要求的行程卡。此外,各申请人须按本人所属的选房场次规定时间进行签到,请勿迟到;选房现场请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保持静默,有疑问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三)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五)签订租赁合同前新组建家庭的,新增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等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八)本次选房时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提前临时通知,变更时间将另行通知。

  (九)通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

  1.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度第二批)选房名单及选房排位

  2.授权委托书

  3.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1月2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