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核批准,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协会成立登记,现将有关登记事项予以通告。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协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211921E。
三、业务范围:提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宣传教育与培训;开展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学术研究、交流合作、课题调研、风险管控和评估、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开展应急管理专家和人才队伍建设、行业标准化研究与建设、行业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引导辖区应急管理相关产业发展,开展应急产品研发,推广应急成果应用等工作;开展会员服务与交流,规范行业自律,加强廉洁合规建设;承接政府委托本协会业务范围内的服务事项。
四、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佳兆业假日广场3栋1511室
五、法定代表人:黄珊
六、活动地域:深圳市大鹏新区
七、注册资金:伍万元整人民币
八、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九、成立登记日期:2023年1月18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