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仁美心理健康志愿服务中心社注销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仁美心理健康志愿服务中心。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MJL203112N。
三、法定代表人:李洋
四、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坪葵路69号3楼301室
五、注销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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