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南澳码头工程(口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澳码头工程(口岸)
项目情况:南澳码头工程(口岸)位于大鹏新区南澳盆仔湾,紧邻南澳海滨路,西临大鹏湾,与香港隔海相望。项目距深惠沿海高速路口约10km,位于南澳月亮湾渔港西北侧约1.29km。地理位置东经114°28´30″,北纬22°32´30″。
工程新建直立式码头泊位长度298m,建设500GT客运泊位6个(近期使用4个,远期预留2个),年通过能力198万人次,采用离岸式布置,码头通过124m引桥与后方陆域相连。新建防波堤总长度667m,其中南防波堤长287m,西防波堤直立段154m,西防波堤斜坡段226m,形成港池水域8万㎡,西防波堤直立段内侧预留公务船泊位功能,南防波堤内侧布置为游艇泊位区,共建设39个游艇泊位,其中30尺游艇泊位12个、50尺24个、80尺3个。陆域建设口岸大楼一座,大楼具备口岸、办公、商业和文化功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代建单位: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55499251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辰源海洋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13512707581
邮箱:jiaoyiyi@dpxq.gov.cn
四、公众意见表
《南澳码头工程(口岸)环境影响报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附件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南澳码头工程(口岸)环境影响报告公众意见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