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2年第26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的通知

时间 : 2022-07-29 17:23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我局拟于2022年10月9日(星期日)在深圳会展中心1号馆举办第26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以下简称双选会)。同时,拟于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双选会专属网页举办网络双选会(如因疫情原因等导致办会推迟将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现场双选会:2022年10月9日9:00—16:30;

  (二)网络双选会: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地点

  (一)现场双选会:深圳会展中心1号馆内;

  (二)网络双选会:双选会专属网页(网址:http://www.szqjsxh.com/)。

  三、参会对象

  (一)在深圳市注册且正常经营或运作的用人单位。

  (二)2022届各类高等院校或专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等。

  四、双选会内容

  (一)现场双选会

  1.设置现场招聘专区。共组织650家或以上用人单位参会招聘,计划吸引2万人次高校毕业生进场求职(参会企业数量及现场人数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

  2.设置功能服务区。设置人才服务街,邀请3—5所“双一流”高校入驻双选会人才服务街,开展校企对接交流活动。提供就业指导、简历诊断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全面为求职者提供择业引导和政策答疑等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理性择业、科学就业。

  3.开展直播带岗活动。于9—11月开展不少于6次直播带岗活动,每次组织不少于5家用人单位参加。双选会举办当天,在招聘会现场设置直播带岗直播现场,采取线下加线上互动模式,进一步增强社会知晓度和现场求职效果。

  4.设置后勤保障区。提供各类参会服务,包括参会单位招聘文具补给、招聘信息资料发放、饮用水供给等后勤服务。

  (二)网络双选会

  1.累计组织1500家以上深圳市合法注册且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参会,参会单位可在双选会专属页面展示招聘职位,增加职位曝光度,并接收简历投递等。

  2.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及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毕业生在网络双选会专属网页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线上投递简历。

  五、参会流程

  (一)用人单位参会流程

  1.报名资质

  (1)我市依法注册且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

  (2)每家参会单位须提供5个或以上不同就业职位,岗位数不少于20个;

  (3)90%以上岗位不设置工作经验要求,并适合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

  2.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3日—2022年8月15日。

  3.报名方式

  用人单位通过双选会专属网页在线报名。符合报名要求的用人单位,经初步筛选后均可参加网络双选会,优质的用人单位可在10月9日当日参加现场双选会。所有参会企业不收取任务费用。

  4.咨询电话

  (0755)82132919,83037800-81899,82132950。

  (二)高校毕业生参会流程

  参加双选会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双选会专属网页了解活动安排、招聘单位、就业岗位信息等双选会有关资讯,并在双选会专属网页首页或学生之家的“学生报名入口”在线报名现场双选会,填写“意向调查报名表”预约参会,获取入场凭证码。毕业生于现场双选会举办当日携带求职材料、身份证件等资料凭入场凭证码进场(入场材料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

  六、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工作

  双选会是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进优秀毕业生人才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新区)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各项参会工作。

  (二)重视发动青年见习单位参会

  各区(新区)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做好青年见习宣传工作,并组织辖区符合青年见习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会。

  (三)认真抓好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双选会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请参会人员按要求积极配合,如遇突发情况,将按防疫相关规定处理。

  七、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姜斌,电话:0755-82388503、13603076542)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载时间:2022年7月29日

  转载链接: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9950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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