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略创新管理研究院副院长: 张萍

时间 : 2020-08-05 10:37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社会组织是城市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细胞。今年以来,深圳社会组织在助力“双区”建设、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更好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当前的重点课题。大鹏新区从完善制度着手,出台《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交出了一份“大鹏答卷”。

  透过这样一份“答卷”,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其“三大特点”和“三大看点”。

  “三大特点”表现为

  一是紧扣顶层设计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办法》的出台,既是大鹏新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的必然要求。

  二是紧扣新区发展需求。当前,大鹏新区正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历史机遇,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社会组织的深度参与和积极贡献,也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凝神聚力和献计献策。

  三是紧扣社会组织诉求。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社会组织已成为城市基层多元共治的重要治理主体之一,但因新区成立时间短,社会组织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许多待规范、待提升、待突破的问题,亟待需要政府加强扶持、指导。《办法》的出台,及时回应了辖区社会组织的诉求。

  “三大看点”表现为

  一是三大计划集体发力。《办法》提出,要打造“活力大鹏”“智汇大鹏”“诚信大鹏”计划,从社会组织项目扶持、培育引入、自律建设等维度,加大对辖区社会组织的支持、引导。这三大计划覆盖面广,涵盖社会组织发展的各个阶段。

  二是三大培育发展基地层级鲜明。《办法》提出依托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培育壮大本土社会组织。其中培育发展基地分为区级总部基地、枢纽平台、基层服务点。这样的制度设计既考虑到初创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又兼顾规模型社会组织的实际诉求,分级鲜明、措施精准。

  三是打出综合扶持政策“组合拳”。除了上述三大计划外,新区还推出等级评估工作、系列培训、引入社工人才、开展宣传、培育特色组织及品牌项目等措施,全方位、立体式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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