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大鹏)案〔2022〕737号唐财清诉实力利玛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时间 : 2023-01-10 15:44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实力利玛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唐财清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大鹏)案〔2022〕737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27457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理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

  本公告将于2023年1月13日张贴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城社区鹏飞路39号A栋、B栋、C栋。你可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1406室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樊松喜,电话:0755-84305184)。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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