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贵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黄龙珍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2〕363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停工工资人民币13040元;
2.驳回申请人其它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5月24日张贴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高源社区葵涌办事处延安路11北庙角岭同富工业区B栋厂房301。你可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葵中路89号五楼2507室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郭可慧,电话:0755-8420586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申请撤销。逾期不申请的,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