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19-2020学年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引

时间 : 2019-04-25 15:03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一、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含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各年龄段要求

  小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3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各幼儿园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的亲子班。幼儿园开办招收2—3岁儿童的小小班,须经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

  二、学位申请流程

  (一)学位申请

  1.网上报名。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行报名。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6日10:00—5月24日24:00,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6日10:00—6月15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向报名的幼儿园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公办幼儿园提交资料时间为5月26日—5月27日,民办幼儿园提交资料时间为6月16日—6月18日。各幼儿园对资料进行审核,公办幼儿园应于6月3日前完成审核,民办幼儿园应于6月21日前完成审核。

  3.公布录取结果。幼儿园在报名系统和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幼儿园公布时间为6月5日—6月10日,民办幼儿园公布时间为6月22日—6月25日。

  (二)补录

  正常招生结束后,有空出学位的幼儿园启动招生补录: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10:00—6月29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7月2日;

  3.审核申请材料时间:7月3日;

  4.公布录取结果时间:7月4日。

  (三)新生注册

  可关注各园招生录取公告,或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了解新生注册安排。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

  (一)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下载后如实填写。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同时,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

  4.所在家庭户口簿(港澳台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6.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 4月30日前到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登记备案,联系人:成迪,联系电话:28333041,地点: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9室)。

  (三)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信息核验(8月底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须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

  提供以下类别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期至少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证明)。

  6.特殊住房: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等房产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说明: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深圳市免疫规划之窗”,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五、录取方法

  按照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免试就近入园原则和学位类型逐一录取,录满为止。学位类型为: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购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下同);或辖区内原居民,祖屋。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购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租房、公共租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购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公共租赁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租房、公共租赁房或特殊住房。

  对于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大鹏实验幼儿园、半山海幼儿园、亚迪幼儿园),同一类型优先录取本小区内居民。

  六、招生相关咨询投诉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

  新区幼儿园:

  1.葵涌中心幼儿园:84207460

  2.半山海幼儿园:84289099

  3.大鹏中心幼儿园:84308293

  4.大鹏实验幼儿园89305810

  5.南澳中心幼儿园:84401820

  6.亚迪幼儿园:84203509

  7.邮通幼儿园:84200271

  8.大宝幼儿园:89775278

  9.大宝艺星幼儿园:84233278

  10.三溪幼儿园:89561233

  11.东方朔幼儿园:84218051

  12.鹏城幼儿园:84315441

  13.英杰幼儿园:84304653

  14.布新幼儿园:84306398

  15.鹏海幼儿园:84316988

  (二)招生投诉电话

  新区教育行政部门:28333040

  (三)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

  (四)新区人口计生部门

  葵涌办事处计生办 :89778630

  大鹏办事处计生办 :84305419

  南澳办事处计生办 :84401225

  (五)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葵涌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9778333

  大鹏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4308001

  南澳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5209664

  (六)新区社保部门

  深圳市社保局大鹏分局(葵涌):84206962

  大鹏社保站 :8430239

  南澳社保站 :84402540

  (七)新区妇幼保健院:8430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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