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鹏程计划”人才住房申请审核合格名单的公示

时间 : 2022-09-15 15:55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杰出人才奖”评选办法》等相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2年7月21日发布了《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鹏程计划”人才租赁住房申请的通告》。现已完成对相关申请人拥有房产情况、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新引进人才补贴领取情况、人才安居补贴领取情况等信息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合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共5个工作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证明材料。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家庭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将于发布选房名单时一并公示。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特此公示。

  附件:“鹏程计划”人才住房申请审核合格名单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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