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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678663XH/2023-0015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8-22
名称: 大鹏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简报(第4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5
主题词: 第五次 全国经济普查 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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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简报(第4期)

发布日期:2023-08-25  浏览次数:-
(8月1日,按照《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深鹏管〔2023〕12号)和《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深鹏办函〔2023〕17号)相关要求,组建了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建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月1日,按照《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深鹏管〔2023〕12号)和《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深鹏办函〔2023〕17号)相关要求,组建了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两员”上岗考试

  8月1日-8月2日,新区组织各办事处“两员”进行上岗考试,现已统计各办事处“两员”上岗考试成绩,并将其导入到“两员”台账的培训记录中,作为“两员”制证的依据。经统计,新区所有“两员”均考试合格,平均分达到94.2分。本次考试内容涉及普查小区划分、建筑物标注、“两员”信息导入、清查采集数据锁定、赋码和验收、主要业务活动辨别、清查表、普查对象确认、普查员职责、单位清查底册整理、法人单位辨别等知识点,考试内容全面,有助于“两员”检查自己对经济普查知识的掌握情况,也有利于新区辨别“两员”是否有能力胜任经济普查工作。

  三、完成建筑物标注异常的普查小区核查工作

  建筑物标绘和普查小区划分是经济普查的基础性工作,工作精准度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各阶段普查工作。为确保建筑物标注准确,8月4日,新区经普办开展建筑物标注异常的普查小区核查工作。经核查,所有普查小区建筑物标注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