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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18975921/2022-0003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9-19
名称: 百日行动 · 宣防 | 警惕“共享屏幕”诈骗套路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19
主题词: 共享屏幕;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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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 · 宣防 | 警惕“共享屏幕”诈骗套路

发布日期:2022-09-19  浏览次数:-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无线网络的提速,使用网络视频会议软件的用户越来越多,诈骗分子也开始伺机而动,利用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共享屏幕”功能获取受害者的信息进而实施诈骗。)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无线网络的提速,使用网络视频会议软件的用户越来越多,诈骗分子也开始伺机而动,利用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共享屏幕”功能获取受害者的信息进而实施诈骗。

  近日,深圳市民小刘丢失了一个快递,主动联系商家但未协商成功。没过多久,小刘接到一个自称是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可以办理理赔。小刘添加对方微信后,按照对方指引下载了某软件开启屏幕共享,点击链接进入“理赔平台”。后对方称小刘资金冻结需要转移名下银行账户所有余额到指定账户。正当小刘准备转账时,所幸民警及时上门劝阻,才避免了财产损失。

  此类诈骗中,骗子往往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平台客服人员等,诱导受害者使用网络会议视频内的“分享屏幕”功能。一旦受害者使用此功能,即使骗子不主动询问,也能看到受害人手机上的所有信息,包括输入密码时跳动的字符、收到的验证码等,从而转走受害人卡内资金。

  警方提示:当陌生人要求您下载某个软件或打开某个链接进行“共享屏幕”,请一定要拒绝。为避免财产损失,请大家及时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开通“诈骗预警”功能,牢记全国反诈电话96110,让诈骗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