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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051524322N/2025-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4-01
名称: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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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

  负责人:何小明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

  联系电话:0755-88159803

  机构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区的实际,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管理目标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标准,规范管理职能和工作程序。

  (三)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召开重要会议以及全区性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新区领导办公室以及机关会议室的管理和服务。

  (四)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公务接待,配合完成新区大型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新区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工作,提出办公用房建设计划意见;按权限管理新区物业,负责管辖物业及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中心和机关会议室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七)作为新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履行新区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职责,负责公务用车编制、标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更新、购置配备等管理工作;指导新区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辖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机关食堂及相关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配合新区公共机构节能行政部门在管辖物业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二)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新区公共机构节能的行政职能相关工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配合新区公共机构节能行政部门在其业务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部、接待部、事务部、车管部、物业部、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