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大鹏新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发挥信用在新型监管机制方面的基础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持续深入推行信用承诺制在项目采购、招投标等管理和服务活动中的实施运用,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助力大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以来,新区群团工作部开展的百余个项目,在采购、招投标等过程中均要求参与竞价的市场主体如实作出信用承诺,提供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明确一旦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下一步,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将继续加大信用承诺制推行力度,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与守信益处,引导在市场主体交易过程中作出信用承诺,增强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助力大鹏新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