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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73805/2024-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31
名称: 大鹏新区2024年应急管理发展规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1
主题词: 应急管理;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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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4年应急管理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4-02-01  浏览次数:-
(大鹏新区2024年应急管理发展规划)

  2024年,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聚焦预防为主、问题导向、制度发力、眼睛向下、社会参与、务实作风六个方面精准发力,矢志不渝、一以贯之夯实应急管理大区基础,支持新区应急管理强区建设,为新区打造“两山”实践创新标杆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聚焦保平安、促发展,履职担当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新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

  2.制定落实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职责清单”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和三防工作责任书,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将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述职内容,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压紧压实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领导责任。

  3.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约束性指标列入新区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4.全面实施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改革性文件,制定应急管理强区建设具体任务分工方案,清单化落细落实落小各项改革制度措施。

  5.优化调整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构建与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对各类灾害事故全链条预防应对工作的统一领导。

  6.建立常态化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救援,强化全区“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的支撑保障作用,统筹建设全领域、全方位、全周期的新区“1+3+3+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

  7.印发实施《大鹏新区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动态完善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清单。

  8.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创建工作。

  9.全面对照新区应急管理、消防、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相关“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提醒,确保规划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按既定时序完成目标任务,同步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二、聚焦强治本、见实效,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开展“百企千人点万人”活动,指导帮扶新区至少100家工贸企业,排查风险隐患点至少1000处,组织至少10000名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应急管理法规及应用知识,规范和提升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2.开展重点片区工贸企业安全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采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按风险高低对安全底子薄弱的工贸企业划分片区,以葵涌办事处土洋社区50余家工贸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为切入点,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大数据分析,全面完成2023-2024年度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摸清全区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底数,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关键环节,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标本兼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动态管控水平。

  4.深化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有效衔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上,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依托全链条一体化的安全监管执法平台,整合打通企业纳管画像、分类分级、巡查监管、执法监察、警示教育、信用监管等工作流程,推进监管方式转变,实现精细化监管、精准化执法。

  6.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分行业领域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执法,强化“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力度,实现2024年底前信息化执法率≥90%。

  7.健全高风险区域整治挂牌督办及系统性风险提级管控制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治,持续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区、街道(镇)和道路实行挂牌督办整治,督促落实风险管控治理措施,持续降低区域性重大安全风险。

  8.持续开展有限空间、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锂电池等工贸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和先进设备推广应用,不断提升企业监测预警能力和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制定风险管控指引,持续对作业人员、作业现场、电气焊设备“三要素”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压实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责任。健全高危细分领域风险管控和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实施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标准提升行动,完成10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安全检查指引编制,加强线上抽查和线下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落实危险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10.按照拆除新建、拆整结合、整治提升三类有序实施城中村改造,推进城中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开展城中村隐患房屋再排查再核准,查漏补缺明确隐患清单,按照“一栋一案、一案一策”原则,完成城中村隐患房屋整治销号;对符合燃气相关规范标准的城中村实施管道天然气改造,对不符合管道天然气改造条件的,改用电或改业态,实现城中村“清瓶”。

  11.强化建设领域监管力量协同联动,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监督“110”工作规程》、危大工程台账化管理、“强化红色警示十条措施”等制度要求,杜绝执法“宽松软”,构建形成全区“一盘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

  12.强化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浮桥吊桥、大型商业综合体、村级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性自建房、“三合一”及群租房等高风险对象专项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火灾、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防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火灾。

  13.完善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持续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的高风险区域、路段开展挂牌督办整治。加强“两客一危一校一重货”等八类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加强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深化开展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清零”行动,进一步降低交通事故诱因。持续推动非机动车道建设,加大在车流量繁忙路口设置标识牌、“转弯危险区”警示带、设施微改造力度,加强驾驶行为主动防控智能监控系统、主动防撞装置的监测运用,实现不良驾驶行为实时监控报警。

  14.进一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协调涉海部门共同参与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预警预控水平。加大“三无”船舶整治力度,深化“商渔共治”行动,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

  15.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实施《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城中村既有建筑供用电安全改造技术规范》,加快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升级迭代平台安全管理、风险评估等应用,积极解决城中村供配电线路及用电基础设施突出隐患。

  16.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业污染防治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依职责加强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全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7.深化应急管理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加大应急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

  18.切实提升事故统计和风险评估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持续推动《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计工作导则》编制工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实施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制度,加强对易发、频发事故的督查督办,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三、聚焦强能力、建机制,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完善防汛救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细化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防汛救灾职责,压紧压实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领导责任。

  2.健全水利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点、渔船渔港三防责任人和预警转移责任人公开公示制度,完善汛前备汛工作自查、汛期临灾重点巡查、汛后复查核查制度,动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安全度汛。

  3.贯彻落实《深圳市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指导意见》,全面推动32项年度具体任务落地落实,打造地下空间防汛、安全韧性社区等一批样板示范项目。

  4.深入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要求,扎实推进健全防治统筹协调机制、细化防治规划和风险治理、建立应急准备工作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明确应急响应基本措施、强化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事项,不断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安全韧性。遵循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编制新区自然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治理。制定自然灾害防治年度方案,落实防治责任,明确防治目标任务、监控和防御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必要信息。统筹编制自然灾害总体应急预案。

  5.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知识普及,强化科普基地、场馆、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科学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6.健全灾害信息员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保障灾害信息员AB角制度落实到位,开展各类培训,提升灾害信息员灾情统计报送、隐患台账管理、灾情险情监测预警等业务能力。

  7.按照全市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目标要求,2024年5月底前完成新区1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水库运行管护能力,建设具有先行示范效应的“都市型”水库。

  8.完善城市雨水管网,结合“双转变、双提升”工作,开展极端天气模拟调度演练,科学匹配城市排水河道、雨水调蓄区、雨水管网及泵站等工程措施。2024年汛期前完成8公里雨水干支管清疏工作,多维共治城市易积水点。

  9.规范设置电力设施和通信机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设置配电房、通信机房等设施,认真开展受灾隐患点排查和治理,参照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模式,以安全合规为前提,在2024年汛期到来前积极稳妥有序推动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重点地区相关设施移至地面以上(或负一楼)。

  10.严格按照行业、属地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地下空间管理单位落实防汛职责,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到位”。

  11.加快组织编制地下空间防汛技术导则,明确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的挡水措施标准,加强对物业小区防汛工作的指导,提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防汛抢险能力。

  12.制定实施《大鹏新区2024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大鹏新区2024年地面坍塌防治计划》,持续推进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计划,完成年度地质灾害治理计划,动态更新新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一张图”,统筹推进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工作。

  13.协助推进《深圳市海洋灾害防御工程》项目研究,推进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以数字化模型构建的方式提升海洋预警预报业务水平。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利用,推动海洋预报向自动化、智能化发展。

  14.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系统提升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猎火行动2024”,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全面落实“五清”以及林区内输电线路沿线和信号基站、铁塔等设施设备周边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理行动,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新成效。

  15.开展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督导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台风暴雨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DB4403/T255—2022)》,规范落实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维护和启用运行管理,分阶段实施《深圳市应急疏散救援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6.持续落实巨灾保险制度,围绕扩大承保灾种类型、扩大灾后人员生活救助范围、提高保障额度、加大防灾防损费用投入、提高赔款支付效率等方面综合施策,提升应对巨灾风险的能力。

  17.推动落实《深圳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计划(2021-2025)》,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配、运输和管理机制,运用应急资源信息系统支撑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保障。重点围绕防汛防风等典型突发事件抢险救援需要,针对性加强抽排设备、特种运输设备、人员搜救设备、现场保障设备、海上应急设备、危化品应急设备、防汛挡板等防汛救灾设备装备的配备工作,全面补齐短板和不足,持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四、强化信息域、聚合力,以科技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

  1.印发实施《大鹏新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前端感知数据赋能2024行动方案》,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全局前端感知设备与数据分析与联动,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深入落实《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加强生命线工程、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及高危企业等重点领域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强化安全风险态势综合感知和预警分析,实现异常风险状态全流程闭环管控。

  3.统筹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结合区、街道、社区三级实战应用需求,持续加强相关领域基础监测对接、清洗整合,实时推送到基层一线,打造应急管理基层单元数据赋能“一张图”。依托全市域统一时空信息平台,统筹做好“地下管网一张图”的建设应用工作,创新手段加强地下管线安全治理。

  4.落实省、市有关促进低空经济发展部署,加强无人机在安全隐患巡查、监测预警、中继通信、火情险情甄别、超高层建筑灭火等应急管理全链条场景的应用,持续提升实战效能。

  5.依托深圳市房屋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对新区房屋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积极运用“深圳市建设工程智能监管平台”及基坑与边坡、塔式起重机等智慧系统,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研究挖掘机进入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自动监测预警功能并开展试点应用。加快建筑幕墙三维信息可视化系统的推广应用。

  6.完善消防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开发全市智能消火栓监控平台,汇聚全区消火栓基础数据,打破数据孤岛,推行全区消火栓统一数据标准,实现对智能消火栓的实时监控和业务督办,保障火灾现场消防供水。

  7.督促推进“平安公园”项目建设,将林火监控、路灯监管、作业监管、边坡监测等统一纳入监控平台,实现日常安全管理的智能化、可视化。

  8.组织参与2024年高交会应急安全科技展及主题高峰论坛,全方位展示应急安全领域高精尖技术、装备、产品,系统性演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最新实践成果。

  五、聚焦强根基、共治理,持续推进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

  1.健全完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备案纳管制度,强化巡查检查、智慧管控、警示提醒和行业自律,有效防范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事故。

  2.实施应急管理强基夯基行动,迭代推进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实现新区所有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100%达标。

  3.完善应急管理干部素质培养体系,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覆盖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实战大练兵,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应急管理实战效能。

  4.配合推进《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等标准落地实施,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国际认证体系衔接互认机制,以标准引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5.深入推进“1+3+N”安全教育基地建设,逐步实现安全宣教科普体验场所覆盖新区3个办事处,打造“5分钟”安全科普圈。

  6.深化推进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对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三年行动、《学校安全应急知识三年工作要点》等要求,分类分级分层次开发具有大鹏特色的安全课程体系,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必修课内容。

  7.深化应急管理融媒体宣教矩阵建设,打造新区应急管理特色宣教品牌,分众化、精准化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文明素质。

  8.全面落实省、市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试点城市建设任务(≥1000户),深化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开展“新区应急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11·9”全国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9.依托工会、义工联等群团组织,寄递物流、外卖送餐等平台企业,以及保安公司等重点企业,打造安全宣传、志愿者服务联盟。按照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的要求,逐步扩大“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规模,树立“应急第一响应人”典型榜样。

  10.修订完善《大鹏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持续完善“多个平台受理、一个后台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全面发挥安全应急民生诉求受理中心的作用,制定民生诉求平台突发应急诉求情形的判定标准,推动建立涉及安全风险隐患民生诉求抽查复核及突发应急诉求联动处置机制,实现民生诉求平台与应急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

  六、聚焦防在前,预在先,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1.推动完成新区总体预案和部门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针对性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建设数字应急预案智能应用平台,推动应急预案编制数字化、应用智能化,实现指挥决策科学化。

  2.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情报分析师”“指挥员”专项培训,支撑构建高效贯通的区街社区三级应急情报、指挥联动体系。

  3.完善巨灾情景下水、电、油、气、交通、通讯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应急抢险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的应急准备,强化应急联动,增强应对极端强降雨、超强台风、超强风暴潮等巨灾能力。

  4.依托监测预警平台和数字化预案系统,打造体系化调度、专业化处置、一体化联动的联合指挥作战平台,建立实战化的应急指挥机制,形成“一触即发、万箭齐发、预案先行、令行禁止”的快速响应能力,实现“一键”联动指挥应战。

  5.完善海上搜救中心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推动搜救中心实体化运作,提升海上搜救工作效能。

  6.综合采取“双盲”演练、拉动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深化开展全市性综合应急演练以及建筑施工、高层建筑、水上交通、森林火灾、三防等重点领域专项应急演练;完善典型突发事件复盘评估与总结提升机制,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应急响应要求,系统提升同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

  7.持续做好新区海上搜救应急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