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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73805/2024-0020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0-29
名称: 基层基础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30
主题词: 应急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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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科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
(基层基础科)
基层基础科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大鹏新区管委会大楼4217室
联系电话0755-88159644
传真0755-89459847
邮编518000
主要职能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协调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应急管理标准建立和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本行业领域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除外)的操作资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工矿商贸、危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和考核工作。统筹指导新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和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负责新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建立并完善统一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负责日常运维管理。完善相关信息传输和共享,维护信息安全。组织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工作,组织先进科技成果、先进装备的推广工作,推动应急产业发展。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实验平台等协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