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张国刚。
二、案由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2年11月14日14时3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旁听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会场。
(二)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三)请参加活动人员严格遵守新区疫情防控规定,持24小时核酸阴性(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检测记录)、7天内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记录进入会场,全程戴口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