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3月29日,经大鹏新区管委会审定,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拨付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611万元,对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物业提升改造、整合合并、人才培育等19个项目进行扶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
通过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项目,有效提升集体收入,如坝光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将集体物业进行提升,每年可带来集体租金收入270万元;南澳兴业公司投入近20万元提升改造停车场,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30万元。
下一步,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引导各股份合作公司积极筹备发展项目并及时申报,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原则分批推进专项资金安排工作,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