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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3-0130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5-08
名称: 关于大鹏新区2023年第一季度巴马县脱贫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的情况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8
主题词: 稳岗补贴;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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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新区2023年第一季度巴马县脱贫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的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08  浏览次数:-
(根据《大鹏新区对口巴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申请操作规程》关于“巴马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新区就业的,满足与新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按8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的规定,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巴马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新区相关企业就业的人员给予800元/人/月的就业稳岗补贴。现有申请人覃英福(45272919*******013),资料齐备,条件符合,拟予以发放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的补贴,共1600元。)

  根据《大鹏新区对口巴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申请操作规程》关于“巴马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新区就业的,满足与新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按8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的规定,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巴马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新区相关企业就业的人员给予800元/人/月的就业稳岗补贴。现有申请人覃英福(45272919*******013),资料齐备,条件符合,拟予以发放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的补贴,共1600元。

  现按规定将巴马县脱贫人口(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名单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举报电话:0755-28333026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

  附件:大鹏新区对口巴马县脱贫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名单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

1.大鹏新区对口巴马县脱贫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名单.xls